如果你第一次在Linux上打开vim时,遇到了下图中的情况,不要尴尬,其他人的第一次vi之旅也是这样的。
等你开始练习vi,就会发现很多古怪的现象,比如:
为什么使用H、J、K、L来移动光标?用上下左右箭头键不好吗?
为什么vi要分为分为指令模式,插入模式,命令行模式?切来切去,多麻烦啊!
模式切换为什么要用Esc键?它在键盘的左上角,想要按到它实在太难了!
另外,vi的学习曲线为什么如此陡峭?
这么难用的东西,我为什么要用它?IDE不香吗?
要想回答这些问题,我们得回到vi诞生的那个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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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秋天,Unix光环加身的大神Ken Thompson回到母校伯克利大学做学术休假,他把带来的Unix系统安装到了一个PDP-11/70上,顺手还写了一个Pascal编译器。
嗯,大牛就是这么牛。
此时另外一位大神Bill Joy刚刚入学,他在用Pascal写项目作业的时候,发现了编译器的缺陷,他也决定做一个黑客,把这个编译器改好。
那时候没有IDE,他们使用一个叫ed的文本编辑器来程序,ed也是大神Ken Thompson写的。
ed不好用,后来有人写出了em,Bill Joy又改进了em, 把它变成了en ,然后是eo, ep...... 最后是ex!
不管怎么改,它们都是“行编辑器” ,和我们现在用的文本编辑器最大的不同是:
没有光标!只能按行编辑!
是不是有点匪夷所思?没光标怎么玩啊?
举个例子,有一个文件有两行,内容如下
hello wold !
this is an example
我发现第一行的wold写错了,想改一下,怎么做呢?
那第一步需要先输入1(表示选中第一行),第一行就会显示出来。
然后用s 命令调用搜索函数,后面跟着搜索文本和替换文本
再输入1,看看结果对不对。
整个过程如下,是不是挺让人崩溃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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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llo wold !
s/wold/worl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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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llo world !
唉,当时的程序员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!
Bill Joy 使用ex这个“趁手”的工具,很快就把Thompson留下的“烂摊子”Pascal编译器给收拾好了,新的Pascal编译速度很快,运行起来也很快,深受学生们的喜爱。
后来,伯克利大学购买了一批叫做ADM-3A的终端,在屏幕上终于支持可以随意移动的光标了!
Bill Joy 欣喜异常,他花了几个月时间熬夜,重新设计了ex, 增加了“可视化模式”,ex变成了大名鼎鼎的vi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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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自己看看ADM-3A终端的键盘,你就会发现两件神奇的事情。
1. 它没有单独的上下左右键
所以H、J、K、L 键只能“兼职”来移动光标。
2. Esc键和现在的Tab键在同一位置
Bill Joy 用它来做模式切换很方便,左手无需离开主行就可以轻松按到。
尽管后来PC的键盘发生了很大变化,但是习惯成自然,这两个操作依然被无数用户守护者,沿用至今。
vi是从ex等行编辑器发展而来,也继承了很多行编辑器的操作,比如用户都可以使用类似 /pattern 的命令来搜索文本,以及使用
s/old/new/ 的形式来替换文本,或者通过指定行号来定位文本(例如,3 定位到第三行,$ 定位到最后一行)
这些操作如果在编辑模式下,就会出问题,3可能就表示用户的文本,而不是命令了。
当然,也可以在编辑模式引入一个特殊的键如ctrl 来处理,最常见的是ctrl + c 表示复制, ctrl+v表示粘贴。
但是,如果一个字母无法表达想要做的事情,需要敲入多个字母的时候,ctrl特殊键的方式就痛苦了,毕竟一个手指按着ctrl键,然后再敲一长串字母是很不爽的,对吧?
vi把编辑模式和命令模式区分开,就可以在命令模式玩出花儿来,甚至可以基于基本的词来“造句”
动词
动词表示对文本的操作,例如
ddelete 删除
rreplace 替换
yyank 复制
vvisual 选择
名词
表示待编辑的文本对象
wword 一个单词
ssentence 一个句子
pparagraph 一个段落
修饰符(有人称为介词)
表示待编辑文本的范围或者位置
iinside 表示在...之内
aaround 表示环绕
ttill 直到某个字符(不包括该字符)
ffind 直到某个字符(包括该字符)
然后就可以组词成句了:动词 + 介词 + 名词 ,例如:
删除当前的单词 :diw(delete inside word)
改变当前的句子:cis(change inside sentence)
删除文本直到字符e:dte(delete till 'e')
选择一个句子:vis(visual inside sentence)
非常强大也非常自然,并且vi还支持自定义,可以定制一套属于自己的动词名词结构出来。
当然,复杂的操作可以用鼠标+菜单的方式来实现,那就需要把手从键盘上挪开了。
值得注意的是,vi 是在Modem只有300波特率的时候编写的 !
即使后来的1200波特率,传输文本的速度也比大多数人阅读的速度慢,更别说300波特率了,这深刻地影响了vi的设计。
Bill Joy曾经“酸酸地”说过:那些开发Emacs的家伙们坐在MIT的实验室中,有着像现在光纤一样快的网络,他们可以在屏幕闪烁的情况下发出有趣的命令,而我坐在伯克利的简陋房子里,用着极其缓慢的调制解调器,几乎无法让光标离开底线。人们不会知道,vi是为了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编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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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5月,Bill Joy发布了vi,初期用户可能只有75个人。
但是vi像野火一样,迅速烧遍了Unix世界。
1988年,Bram Moolenaar 写出了vi的模仿品,Vi IMitation(简称vim)。
随后几年,他不断完善,1991年,正式发布了vim,不过,此时它的含义是Vi IMproved。
不管怎么模仿、改进,它依然保留了vi那些来自 ADM-3A的,“古怪”的按键和模式,因为这已经成了vi程序员的信仰。
一旦你跨过了那陡峭的学习曲线,真正掌握了vim,你就掌握了一个最厉害的编程神器,那些vim熟手在使用vim时,双手在键盘上翻飞,光标在屏幕上游动,代码在飞速地变换,让人赏心悦目。
但是,vim“古怪”的按键和模式,让更多的程序员浅尝辄止,退回到了传统的编辑器和IDE,不能不说,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。